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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借書不能讀
              來源:中財論壇         作者:yangyizhuo         時間:2020-12-23         點擊量1859

              清袁枚說:書非借不能讀也。

              大致的意思是說,書如果是自己的,也就容易“高束焉,庋藏焉”再不展卷讀書。而借書來讀,總是要擔心主人催逼。所以自己也就讀得緊張勤奮,讀完了,趕緊還回去。

              說到這里,又想起一位借書讀成的大家。宋濂在《送東陽馬生序》里,也提到自己小時候沒錢買書。只好去藏書人家去借讀。借來了,還要抄寫。冬天抄書很艱苦,“硯冰艱,手指不可屈伸”。但是,自己一點不敢怠慢,要最短的時間內,把書抄完,而后“走”送之。也就是一路跑著給人家還書回去。

              上面兩個人都在說借書來讀的可行性。關鍵性的一個原因就是“時間限制”。人總是有惰性的,沒時間限制,人就容易散漫,本來能夠做成的事情,也容易荒廢了。限定時間,或者說,雖沒有說明時間,但書總是要還人家,心里就有了壓力,惶惶終日有急迫感,也就往往能提高辦事的效率。

              但問題也又來了。讀書是可以著急的事情嗎?

              也是親身體驗。我也就借了兩本書。一本雜志,一本王蒙的《莊子的享受》。雜志那本,還好說,書也薄一些,有些內容也是隨意的看。愛看的多看兩眼,不愛看的直接翻過去了事。錯過的,也就錯過了,也不太為意。《莊子的享受》這么看下去的話,怕就成了“難受”了。我要想著,莊子,還是人家的。我也不過是從王蒙老師那里借來兩天。我得趕緊著,好好的看他幾眼。這真是看一眼少一眼的。一天是一天的錢啊。雖然也不多,不過兩三毛的事兒,可總覺得就“惶惶不安”。萬一手頭事情一緊,我真個就把他給忘了。過個十天半月、或者半年六個月的才想起來,豈不真是心疼。覺得既對不起莊子又對不起王蒙,而且還對不起老婆孩子,關鍵是對不起錢。

              怪誰呢?怪自己不趕緊著讀嗎?

              問題是,有些書本來就不是“趕緊”的事兒。就比方說“吃飯”。狼吞虎咽風卷殘云,十分鐘就可以吃得溝滿槽平。可也就沒有什么享受的意思了。還有什么色香滋味?只撐得個肚兒圓。有些書,也就是往床上一扔,想起來了,隨手翻兩頁。到會心處,由心一動,不出聲的一笑。想不起來了,就在那里扔著。突然一天,猛得又想起曾經看過的一段,于是又翻箱倒柜的去找,找來找去,驀然回首,它還在床頭枕邊。是不是有種舊故相逢的意味?于是,又隨手半倚半躺略略翻翻,又隨手一扔。扔去找來,也是讀書一趣吧。(這里,突然想到一位讀書前輩。據說,此人好藏書,藏書甚富,也又極不懂整理。隨手扔去,再不容易找到。經多年經驗,于是,他就得出一個尋書妙法。叫做“再買一本”——這是富人豪闊讀法,一般人不好效仿)我的一本《梁實秋閑適散文集》差不多就是這種情況。隨翻隨讀隨扔隨找,二十來年過去,樂此不疲。覺得還是有得讀處。和老梁也廝混成舊年老友了。

              我不否認,借書讀法肯定也有其合理性。覺得就像牛吃草一樣。得了好草地了,趕緊著吃。吃慢了,吃不飽,再賴著不走,被別的肉食者吃掉了。所以趕緊著吃,回去再慢慢反芻去。我們說,這種吃法,不是“享受型”的,而是“功利型”的,或者叫做“工具型”。那我們可以猜測一下,袁枚借走的書是些什么書?宋濂小時候借來的又是些什么書呢?我想,恐怕大約相當于現在所說的“考試攻略”“備考大全”“全解”“秘卷”之類。就算是勤奮到抄書到深夜,與我們現在臨考“打小抄”有什么區別呢?我當然不是說這種讀書法就不對,這些書就不好。我是說,書也是分類的,讀書的方法當然也就不能一概而論。

              還有一種可能,不能說人家就是“功利型”,可能就是出于無奈。比如,借一本“唐詩”或者“宋詞”。書還是要還的,但短時間內肯定是不能消化的。那就只好先“背過”,吞下去,再反芻。或者背不過就抄下來先。

              借書與藏書,還是有些不一樣的。按袁大才子所說“天子藏書的多”,但讀書的天子有幾個?“富人家藏書多”,但讀書的富貴人又有幾個?但我這里也說,能藏書的天子富人,或者就是一般的中產家庭。能藏書就好,比藏金藏銀金屋藏嬌都要好的不是一個檔次。書這種東西,即便不讀,自然有書香。擺個書架,室內就少了乖戾庸俗之氣。有幾本好書,會改變一門家風。即便不讀書,書在那里,書氣在那里。陶淵明說:但識琴中趣,何勞指上聲?——他就不會彈琴,但墻上還是掛了把破箏,但弦都沒有了。但他還是深得其中樂趣。這叫做境界。

              我有一位朋友,也屬于愛書人。現在看書也簡便,不用花錢買,直接從網上下載來看就好了。他朝我頗有些自嘲的感慨:這書啊,覺得從網上下載到電腦了,就好似自己看過了。其實,再沒有點開過。

              我也心有戚戚。看我的電腦里,做成紙質夠開兩三個小型圖書館了。可自己又認真看過幾本呢?不過,轉而又想:總比存儲別的什么東西要好吧?附庸風雅,也不還是風雅的一個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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