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之怒”語出《唐雎不辱使命》一文中。秦王看中了安陵,明面是交換,實際上就是巧取豪奪。面對強秦,作為使臣的唐雎婉拒了秦王的要求。于是,就有了下面一段話:“秦王怫然怒,謂唐雎曰:‘公亦嘗聞天子之怒乎?’唐雎對曰:‘臣未嘗聞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萬,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嘗聞布6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今日是也。’”
“布衣之怒”,是秦王用來諷刺唐雎的話。秦王說:“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在秦王看來,天子震怒,伏尸百萬,流血千里。至于唐雎所謂“布衣之怒”,不過是街頭市井混混打架斗毆的把戲,是上不了臺面的。此時,唐雎卻是一副民不畏死的架勢。要死,也要與秦王同歸于盡。
情勢逼人,已經不是天子之怒還是布衣之怒的問題,而是命之貴賤的問題了。瓷器豈能與瓦盆碰撞?最終,布衣之怒還是震懾了天子之怒。
嚴格說起來,唐雎還真算不上“布衣”。如果一國之使臣也算布衣的話,那么我等蕓蕓眾生算什么?
當此之時,諸國國君,在秦王的眼里,其實算不得什么,作為弱小之國的一名使臣,秦王還真沒有瞧上眼。所以,不顧外交禮儀,不顧使者的臉面,極盡嘲笑之能事,以“伏尸百萬,流血千里”相威脅。豈不知唐雎也不是一個按常理出牌的人,一個人硬生生拉著秦王拼命,即便不能“伏尸百萬,流血千里”。也要“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俗話說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秦王很硬,有強大的國力支撐。但是,唐雎舍命相搏,秦王還是為他的輕慢付出了代價。
一般而言,秦王關于“布衣之怒”的斷言是不錯的。
唐雎的布衣之怒之所以能夠震懾秦王的天子之怒,一是唐雎并非一介布衣,以一國使臣之身份,距秦王只不過一步之遙,是占得了先機的。否則,布衣之怒能奈天子之怒何?就像那藺相如以一文弱書生從強秦得以完璧歸趙,不是因為他的“布衣之怒”,是因為藺相如過人的膽識,還是因為那秦王對和氏璧太過鐘愛。秦王并不怕藺相如以死相搏,而是怕他玉石俱焚。由此看來,藺相如在秦王面前,與那唐雎一樣,是占得了先機的。先機盡失,強悍如秦王者,不得不色撓,長跪而謝之。
倘若唐雎不是面對秦王拔劍而起,藺相如不是手持和氏璧準備玉石俱焚,那布衣之怒,怒發沖冠又將如何?
布衣之怒常常會讓人聯想起“匹夫之勇”。
匹夫之勇含有貶義,指那些血氣方剛,好狠斗勇,做事經常不經大腦,不計后果的舉動。遇事則喜歡拿命相搏,其結果常常是傷了自身,害了別人,還會有無盡的麻煩。害人害己,有時候會貽害終生。人們經常拿韓信的“胯下之辱”來比照“匹夫之勇”。“匹夫之勇”只不過是逞一時之快,非智慧者之所為。
布衣之怒卻含有褒義。鼓勵那些螻蟻一般的草根,拿出勇氣來,證明自己的肉身里還揣著靈魂,還有三寸英雄氣。
但是,布衣之怒,真的可以“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嗎?常常是做不到的。我們慣常所見,果真是“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
可見,“布衣之怒”,與陸游的“位卑不敢忘憂國”,其境界,還是有高下之分的。
荊軻可謂智勇兼備,刺秦大計且謀劃已久,面對秦王,仍然沒能做到“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何者?時機不對,謀劃失策,進退失據,最終只能是圖窮匕首見。可見,“布衣之怒”達成,還是需要條件的。條件不具備,“布衣之怒”就會成為“匹夫之勇”。
當“布衣之怒”流變為“匹夫之勇”的時候,很有可能就是秦王口中的“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
在絕對實力面前,“布衣之怒”也好,“匹夫之勇”也罷,不過是一塊遮羞布。拿來裝裝樣子,嚇嚇別人可以,千萬不要真“怒”了,不要真“勇”了。真“怒”了,“勇”了,也就一文不值了。
“布衣之怒”,“匹夫之勇”還真不是“布衣”,“匹夫”輕易就玩得起的。
低調做事,厚道為人,才是處事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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