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時常在想一個問題:欲望的本質是什么?
是我們想要的某種東西?是我們追求的某種狀態?
我一直認為所謂好的的東西都是社會創造出來的,或是人的大腦想象出來的,是虛幻的。到底能帶來多少、多久的身心快樂呢?它能轉換成每個人都在追尋的幸福嗎?
一起工作了多年的同事離職,突然就來辦離職手續,可能以后再也不會相見。
在此之前傳言的故事中,我有當主角的;有當配角的;有當吃瓜群眾的。
說到底,各自到底是為了什么?
有朋友玩笑的總結:做為人追求的永遠只有三樣,錢、權、愛!
為了這些東西,每個人都會活得拼盡全力。
那么,放到實實在在的生活中,放到日復一日的工作里,在身邊的人都在因為拼盡全力而發生某些好的甚至不好的插曲的時候,我該怎么自居,怎么做好自己呢?
愿望是希望自己做一個一半天使一半惡魔有人性沒人情的人,趟渾水也不怕;賢良痞態都可。
現實中卻是害怕居多的不確定性,太過在意別人,面對各種責任的時候忽略自我的感受。
但是,究竟是為了什么我要因為“別人”而忽略自己?是傳統的家庭傳統的教育造就我要做一個傳統的“好人”?我好,“別人”好嗎?
有些問題有些反省是不會有答案的,因為一切都在變化,這是生命的法則。
盡力在以后的生活以及工作中,對事不對人、以我為主,努力做自己喜歡的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