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0日參加合規研討會,在極端案例頻發的2023年,看似是多事之秋,但也正因為如此,對我們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小組討論中的一個主題“如何才能不做制度執行的簡單否定者?”讓我感悟頗深。
總結:多思考+氛圍+機制鼓勵。
制度的簡單執行者就是制度是什么就是什么,最容易說的就是“不可以”,為什么會這樣?剖析下內心,因為不容易被挑錯,制度還是依據,但是我們追求的是形式合規嗎?我想應該更關注本質。要解決大家的顧慮,靠的是“氛圍”和“機制的鼓勵”。從如下三個方面具體展開:
1、 多思考:首先要考慮發生問題的原因,舉個例子來說:客戶法審合同,說要修改違約條款,這個到底是可以改還是不可以改,我覺得這個跟客戶的主營業務和初衷有關,比如有的客戶是建筑施工企業,經常有案件,我們說發生涉訴就違約,他們害怕,可以適當修改,起草非標文本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把違約條款中涉訴金額做個起點,比如超過1000萬元的案件。
再舉個例子,客戶說抵押合同共有人這里不能簽字,我們不能直接回答“不行”,多問問為什么,客戶出國了?可以視頻簽署。如果客戶在外地,我們可以出具非標文本委托其他廣角。東西不可以少,方式方法可以討論。
關于方法,就是多交流、比如線上開交流會、團隊試點新方法,都是可行的,交流可以把我們的方案更完善,哪怕我們沒有遇到過,在我們法律群里面也可以交流經驗。
總而言之,要考慮場景,制度不能涵蓋所有的場景,根據不同情況,我們做到不能缺失,多溝通解決辦法。但是堅決要杜絕因為“嫌麻煩”而不去做的想法,避免工作惰性。
2、 氛圍:做我們合規的,有的時候是不是會讓大家感覺到多做多錯,讓合規產生心里畏懼,怕說,怕出錯,怕擔責。首先我覺得我們也是人,需要給我們一定的容錯度,哪怕我們說錯了,錯了就改嘛,但依舊堅持勇于指出,反對視而不見。
3、 設立機制鼓勵:給解決方案的人以積極性氛圍,給想辦法解決問題的人精神和物質上的鼓勵,我想說的是“團隊的認同也是我們非常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