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任天津保理公司工作已近三年,伴隨疫情結束和各項工作的恢復開展,凸顯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壓力最大、發展思考也最多,尤其是梯級團隊的搭建和外部監管的應對日益迫切。反省過去半年的工作:
一、 傳統思維所形成的條框一直影響著平臺公司的選人進度,不敢大膽試用新人,讓有能力的人喪失了可能的共事機會。
古人在人才選拔和管理上曾提出“采之欲博,辨之欲精,使之欲適,任之欲專”的四條標準,即要用人之長處,不求全責備;要仔細分辨,聽其言、觀其行;要量才適用,讓人各得其所、發揮特長;對看準了的人就要大膽使用。在當下呼喚人才的時期,確實可以先嘗試“急用短、穩用長”,然后再“棄短用長”,“守正用奇”往往才是“守正出奇”的保證。
二、 工作節奏把握不好,直接影響了育人、用人的結果,讓有資質、有追求的新人不能盡快上位擔當。
平臺公司的工作不比業務經營單位,雖沒有明確的任務指標,卻內有縱橫、條線的階段性要求,外有方方面面的監管應對,特別在前置各區域機構和應急事件處理上,把自己變成了消防員,讓缺編的部門變成了突擊隊,既打亂了既有的工作節奏,也讓各項工作出現的矛盾互相牽扯,進一步擠壓自己放不開手腳。少了歷練的新人,遲遲不能上位擔當。求全責備的選人必然反映出用人的畏首畏尾,與其說是識人的問題,其實也是心態、能力的問題。
以上反省,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