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工作的邊界到底在哪里?這是上半年我一直在思考糾結的問題。
1、報銷付款的最后一道關在財務部門,雖然我們強調合理性和真實性由部門領導負責,但實際上在審核過程中有疑問必須往前端追溯,了解情況后,再通過綜合分析來判斷處理。
2、我們的審核只能從幾張票據上記載的信息通過勾稽關系串聯起業務場景,所以一旦某個要素缺失或記載錯誤,需要報銷人補充證據。報銷人提供的票據來自外部,如火車票是標準格式,但更多的是各式各樣的手工填制的票據,填寫不規范是常事。
3、公司有報銷制度,規定的是基本條款,實踐應用中每一條都會衍生出諸多情況。在審核中只能根據發文意圖來判斷,或者請示領導做決定。所以出現有些情況制度中沒有規定,但得到默認。要問我來源,恐怕也說不清楚。這些點又非常細,不足以上升到重新發文的地步。但累積在一起似乎也不少。
4、報銷的首要責任人是報銷人,部門領導的審核有些只是走個形式,有問題我們對接的也是報銷人,故而報銷人的誠信最重要。目前我們的審核全是人工,制度這個口子卡得緊,自然漏網之魚就少了,但卡口完全要靠人工來完成,人的時間、精力和智力是有限的。有些審核落實不到位,只能流于形式。
5、自從營改增以后,絕大部分發票都可以抵扣,在這么多年的宣貫下,開普票的比例估計還有一半,追問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搞得我非常泄氣,覺得愧對公司,財務沒有創造價值,但也不能浪費應得的,雖然金額不大。但想不出有效辦法解決。除非稅款由經辦人承擔。
6、今年出納調崗,離開了做了十幾年的報銷審核,我能深切體會這個崗位的繁瑣,枯燥,被人厭煩,但責任重大。核算科的工作偏基礎,要想做得好,就得多管閑事。財務工作做極端了,財務部門是不是也成了全公司最不受歡迎但不得不打交道的部門?所以非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