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探討職場生態的書,引出了職場處事的選擇;做正確的事,還是做正確的人?換個說法應該是追求內容,還是應該追求形式,有點考驗人性。二選一,怎么選?
這不能是簡單的是非題。譬如20多年前下沙工廠籌建,快速投產、快速達產、滿足供應就是當時的目標追求,心無旁騖、非常的純粹。當時對于正確做事還是正確做人不存在絲毫糾結,內容大于一切、目標高于一切;做事沒有做作、不存私心、虔誠謹慎;然而現今的我是否依然保有這份純粹呢?答案卻沒有那么肯定。
這么多年感恩,在公司巨大發展的同時,物質和精神層面都享受著公司的發展紅利。自信了!甚至感覺上癮了。回到做事本身,出發點也正無感的變化。過程中想要帶帶節奏,需要刷刷存在,來證明自己。好像自我的正確,比做事的正確來得更重要。如此可以發現,驅使行為的那個自我顯然出了點狀況,逐步成為內心的負資產。如果累積,買單成本可能會很大。
現在我把做正確的事還是做正確的人列成了偽命題。做正確的事是每位職場人的生存基本,沒有選擇。做正確的人則無需預設,不用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