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還沒回過味來,上半年即將過去。回顧這半年,案子和出差,一個接著一個,讓人應接不暇。從年初的數個買賣合同糾紛被訴處置,到諸暨店口、寧波余姚的兩個制假窩點查處,中間還夾雜著授信逾期的核查和催收,商標維權(異議、無效、撤三)、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查處和打擊工作,總體來說今年上半年過的忙碌而充實。
半年過去,成功打擊了兩大制假窩點。內心喜悅的同時也不禁擔憂,喜的是公司品牌和市場占有率進一步提升,才有人為牟利而不惜以身試法,憂的是缺少可獨當一面的打假人員。因此,培養人成了我當下首要目標和任務。一直以來,重要案件我都全程參與處理,法務同事從旁協助,沒有給他們獨當一面的機會,限制了他們發展和能力提升。因此今后要學會“放手”,多給他們單獨辦案的機會。提高他們從熟練掌握法條到熟練運用法條處理復雜案件的能力。當然,“放手”并不是我對重要案件完全放任不管,只是對案件的“管”和“問”要把握好“度”。
今年在配合新昌公安局食藥環知大隊查辦余姚特大制假售假窩點時,從前期立案、技術偵查到抓捕等一系列工作我都全程參與。尤其在研究第一階段的抓捕方案,更有幸和新昌公安一起制定。抓捕三天前方案雖已初步制定,但經過對目標人員的布控,方案幾經修改。作為公司人員參與公安案件偵辦,我領教了新昌公安制定行動方案的嚴謹、周密、詳盡。這個方面正是我所欠缺的,在查辦一個重大案件的時候,我鮮有和參與的同事一起研究制定方案,尤其是書面方案。多數情況下,是在行動前一晚,召集相關人員開會,口頭制定方案,準確地說更像是布置行動當天工作。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嚴謹、周密、詳盡的查處方案,就是成功查處案件的一半,口頭方案,往往都是百密一疏。因此,今后在查處重大案件前一定要精心安排、周密謀劃,提前完成詳盡的行動方案,使得打擊效果事半功倍。
以上為我2022年上半年的反省,請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