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半年事情很多,也很雜,其中做了一些理論上我職責以外的事情。當做這些事情出錯時、承擔思想壓力時、受到批評時。我會反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工作態度是否正確。下面結合這半年的工作對此問題做出深刻反思:
這半年工作以來在處理生產工作、處理村民工作、處理外聯工作時偶爾出現了思想懈怠。特別是很多事情壓到一塊時,工作理不清頭緒時,常常出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懶惰思想,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想法。其中現實中大多數人認為:做的多,錯的就多,不做反而不會受到處罰或者批評。電視劇里的王朝和政府機關單位演繹的是,你可以不做,但不能做錯,那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臺詞往往是失敗者受到處罰時最后的傾訴。生活中也不乏出現這種情況,例如幫助他人反被誣陷敲詐事件;下水救人自己反而溺水死亡等。其實工作中也是如此,大多人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無事的態度。
其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句話其本意是:不管閑事,事情越少,越好。表達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處事方法,但是從社會責任和個人在單位發展,這種思想卻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馳的。也是不擔當、不敢擔當、不會擔當等問題產生的思想根源。我覺得在工作單位里要消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思維,樹立實打實干,勇于擔當,不怕做錯,做錯后要勇于反思改過的精神。對此我對上半年工作中出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懶惰思想做出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