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馬上就要過去了,在工作上,通過自我反省,在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缺乏主動性
領導交代了會積極去做,做完了往往就會放松下來,沒有積極主動地承擔起這份責任。在責任上,不管對工作、生活,都缺乏強烈的責任感,容易自我滿足,覺得做到領導要求的,做到應該做的就行。被這樣的思想所誤導,到了最后才發現,其實最基本最簡單的本職工作都沒有做好。
2、在學習上主動學習的意識弱,自覺性差
學習只流于表面,與實際結合得不夠深入。學會尊重、寬容別人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和寬容。如今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脾氣是可以控制的,而性格是可以改變的。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斷提升自身的修養,冷靜平和的對待已經發生的事情,盡可能的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3、心態極不穩定
在工作比較順利、達到個人短時間內的預期目標的時候,我的心態出現較大程度的失衡。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做得如何如何,產生異常的優越感。到10月份客戶開始拖款,而且問題越來越嚴重時,我的心態同樣出現較大程度的失衡。當時滿心里想的全是事情的嚴重性和后果的不確定性。令我思維混亂,不能正常工作和休息,整個人顯得十分頹廢。患得患失的心態從高到低,令我的承受能力幾乎達到極限。不能平心靜氣的對待問題這是我為人心態的不足。放下得失,平淡的對待事情發展的經過,享受成敗的人生經歷,將眼光放得更長遠一些,將目標定得更高一些,這也許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調整自我心態的一劑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