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2021年歲末,回頭對照年初及年中制訂的目標和計劃,工作結果滿意的不多。去年反省過的毛病也都還在,今年又添了新問題。
首先就是對自己做的事情缺少強烈的目標感,遇到困難會先找理由,究其根本還是惰性問題,因為找理由比找方法簡單、省事多了。新系統優化工作進度慢,心里想的是開發過程就需要這么長時間,那么現在上一期優化即將交付,下一期優化需求準備好了嗎?想到但沒有去做,就是自身惰性問題。
其次是解決問題缺少靈活性。隨著集團業務的發展,事業組件和轄屬公司的增多,碰到的問題會更加多樣化,如果一味地扣制度條款,并不能有效解決問題。制度允許的,可以做;制度禁止的,不能做;作出這兩個結論簡單。制度未明確的如何處理,這個才更考驗一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在這方面,自己能力有限,尚不能妥善處理各項事務,需要多學習、勤實踐。
最后是情緒問題。時不時還是會被情緒左右,壞情緒不僅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壓抑久了還會影響身心健康。多一些豁達,多一些包容,虛心接受他人意見,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是對自己和他人最基本的尊重。
以上為反省。反省不能只局限于嘴上說說事后就忘了,更重要的是要對照反省、修正言行。希望各位領導、同事監督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