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如白駒過隙,轉眼間今年時間已過半。反省這半年來的工作,心里不甚惶恐。半年過去,法務工作乏善可陳,在案件跟進、團隊建設等方面還需要反省改進。
一、案件進展和結果跟進不及時
法務維權的案件經手的很多,在查處前都能提前謀劃、部署,如此才能在查處過程中減少阻力、取得最大戰果。但是案件查處后,執法機關對案件的處理等后續收尾工作交給了所屬總部的市場專員,沒有親自跟進,所以有些案件最后的處罰結果我都沒有掌握。近日,在電梯偶遇李總,領導主動問同層排水專利案件進展,幸虧前一日跟最高院的主審法官就該案作了溝通,領導問及我還能從容回答。像這樣的好運氣可不常有,因此今后所有案件都需要建立跟進制度,不僅僅重視“播種”,也要關注“秋收”。對案件進展和結果做到心中有數,領導問及才不至于問道于盲。
二、查辦假貨案件時沖動,不冷靜
今年上半年在查辦假貨案件中,由于售假嫌疑人不配合,以門窗緊閉的方式阻撓執法人員扣押假貨。我在與執法人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帶人強行破門后再協助執法人員扣押假貨。雖然在破門前,我已經撥打報警電話請求公安支援,但在等待公安到來之前,因擔心出現其他不可控狀況,于是提前帶人破門而入。我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行走在法律的邊緣,用一個違法行為來制止另外一個違法行為,這跟以暴制暴的性質是一樣的。事后反思自己,拿工作責任心和結果來安慰自己,雖然這次售假嫌疑人明確表示不追究我的責任,是僥幸!但是下次呢?
三、關于團隊新員工幫帶工作做得不夠
自從負責化建法務工作以來,很少關心關注團隊成員具體工作,一直都是做好法務具體工作,卻忘了關注、指導團隊成員每個人的工作也是我分內工作。正如錢總曾說過:一個人再優秀,又能做得了幾件事?仔細想來,有我懶惰的原因,覺得自己親自做,比培養別人做要輕松的多。因此,在今年下半年,我要多花時間和精力,力爭將法務團隊新成員培養成能獨當一面的優秀員工。
以上為我2021年上半年反省,請各位領導和同事們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