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就要結束了,雖然今年也是提前完成全年任務,但是離年初預定的目標還是有一點差距,特別是在市政工程上沒有大的突破,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對市政工程的操作方式方法不夠嫻熟,雖然知道要從源頭做起,知道找業主、招標代理和設計公司去做工作,但是沒有把這三方思維高度統一,沒有把三方所考慮的著重點充分融合,造成在項目上的幾個重要節點沒有很好的把控住,增加了工作難度,造成花了時間和財物,還是沒有辦成。
二、在報價過程中有點輕視對手,以為自己已經做好關系了,價格又報的不高,應該能十拿九穩了。但是所有的市政工程都是有對手盯著的,很多利益人看著,自己沒時時撐握住 的話都會生出萬般變化,自己在兩個項目上已經吃過虧了,不管項目大小,一定要盯緊!并跟緊!直到完全完工。
三、在業務員管理方面沒有良好的獎懲機制,對待市政工程沒有用心跟進,都在想要有熟人介紹,沒去想把自己做業務成圈內熟人,造成惰性思維,希望自己在明年的工作中,吸取教訓,在市政工程項目上有質和量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