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說,“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就是說做事情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就應該自我反省,從自身上找原因。因此,在自我反省的過程中,有問題一定要把犯錯的根本原因找出來,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無補,將來還會在此問題上犯錯。現對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總結反省:
1、責任心還是不夠強,工作開展不深入。作為一名管理人員,安排對某事件調查時,都應認真核實、查對,找出事情的最終原因。同時,更是要增強自身的主觀意識,切忌工作上的隨意性,不能人云亦云。
2、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專注,做事也要專注。做事不專心,一定無法把事情做得圓滿,無法清楚地掌握細節。內部審核工作就是這樣,不光要了解大致情況,還需找出內在可能存在的問題點,就需要清楚掌握細節。
3、學習不足。作為制度修訂及宣貫的責任人,就需要自身對各項制度的熟悉了解及組織宣貫,并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或可改進的地方。 “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熟悉制度后還需用到實際當中去,假如不融會貫通,不與實際情況相結合,就很難執行到位,員工也就無法理解。
以上是我的反省,請各位同仁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