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審計溝通
對于內部審計,溝通重要性不言而喻,以前反省也有提到。今年的審計環節中,面談花的時間比較多,到被審單位,特別是員工較多的單位,主動積極的去溝通必不可少(特別是與基層人員)。通過基礎信息提煉與分析,然后與經辦人員的直接溝通,其他人員側面了解,總能或多或少的獲取有效信息,后續再與公司中層、高層人員對問題進行探討、確認,對于事項的剖析會更全面,溝通讓審計事半功倍。當然基本的審計方法運用是基礎,完全指望溝通去發現和確認問題也不對,同時也提醒自己注意,一個公司猶如一個小的社會,人員基本素質、眼界、高度各不一樣,兼聽則明,偏信則暗。
二、關于項目管理
2020年審計項目數量相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的提升,審計覆蓋面雖達到了公司要求,但是審計項目質量參差不齊的毛病還是比較突出。一個審計項目質量的好壞受到多方因素的影響,其中科室負責人對于項目整體風險的判斷和審計程序的執行監督負有不可推卸責任,在項目的執行跟蹤上,在具體審計環節的答疑解惑上,我做的還不夠。內部審計說“難”其實也并不“難”,只要我們用心程度、責任心夠了,審計分析、程序執行到位了,不因循守舊,審計項目質量肯定會越來越好。
以上內容權做反省,與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