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節開始,新冠肺炎疫情暴發,為相應政府號召我們旅業也因此停工停產,持別是酒店行業更是嚴明死令的范圍,在工作上只等疫情的好轉逐步走向正常。本來作為我在這相對空閑期間理應多考慮些行政管理與酒店市場開拓之類的事情。但事與原違,疫情催生了我的惰性,以至放松管理、崗位監督、有關事件的推進和資產的監督管理。
如這次審計中提及到我們旅業有二次加油在放假期間,一次是在春節,另一次在去年端午節。雖然用車記錄不詳,但我們管理部經盡力查核回憶,終覺得這與公司用車不相吻合,于是就對加油卡進行全面的核對與審查,發現加油地點與公司用車途經明顯不符,現經與駕駛員面對面審核查實競有多次公卡私加之事實,本人供認不諱。為此我們對駕駛員進行清算考核以追回損失并作辭退處理。
再如中財湖莊在今年的三月十日江洪志發現三號碼頭的釣魚排消失,雖然湖莊總經理趙伯仁帶領員工立馬經現場查看核實后,確認為在湖中沉沒。但沒有立即進入正常報案和走訪串門調查程序,草率了事。魚排在湖中遠離岸邊,雖常人無法接近,但因周邊村民漁民船夫較多,民風復雜,結果難了。所以理應充分利用國家相關部門對事件弄個石落水出,以落實責任,保全公司資產。
以上事實說明,在疫情期間,因思想意識放松,管理監督力度不強,沒有全面把握好我們中財治理公司“要在經營上搞活,在管理上管死”的理念,使得員工有侵占公司利益的機會,對公司財產管理責任性不強,處理事件不嚴謹,無章法。因此我要深刻反省,要高舉中財核心利益之大旗,并對失責人員加以嚴肅處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