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歲末年初,復盤過去一年的結果,感觸頗多,反省如下。
反省一 制度建設基礎不牢
主要反映在一年來發生的幾起制度執行偏差和違規事件上面。細細數來,其實各層面的制度我們并不少,但還是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問題,原因在哪里?還是我們基礎工作做得不夠。首先是制度的梳理和培訓工作未成系統地推進,導致制度落地環節不通,相關人員不知道或不理解制度,缺少制度意識自然就會出現執行偏差。其次是制度檢查工作未跟上,直接結果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疲于堵漏洞。特別是新制定或修訂的制度文件下發后,三個月或半年定期制度檢查必不可少,及時對執行偏差進行糾正,對不適宜制度進行修訂,這就是完善制度。2020年是化建業“效率年、制度年”,建立制度培訓與考核機制,對每一項制度有計劃地梳理閉環,為達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做好制度保障將是全年的工作重心。
反省二 而立之年立什么
今年父親突發重疾,幸得救護及時已無大礙。在這之前,在我的眼里,常年勞作的父母身體一直還好,偶有小恙也未曾聽到。我一直覺得,他們還不老,還可以陪伴我們走很遠很遠的路,總是感覺,一切還來得及。所以,從未找個時間陪父母坐下來,好好聊一聊,問一問他們的身體,問一問他們的需要。直到他們被病痛突然擊倒,自己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粗心。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已至而立之年的我,趁現在還來得及,努力做一個踏實勤勉、溫暖快樂的人,立孝立身立命,但求不留遺憾。
以上作為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