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與藍城的人在一起探討特色小鎮,探討農業,頗有感悟。特色小鎮的總體思路上大家基本一致,都是先農村選地,然后跟政府談項目拿地,然后開發建設,引入配套產業等,依靠高利潤的房產銷售去補貼各種產業配套。但在對待原住民的拆遷、政府支持和后續經營上我們的理念截然相反。
村民搬遷上我們的想法是將所有的人都以貨幣補償遷出整個區域。由于前期沒有集中拆遷,拆遷房屋遍布五個生產隊卻無一個生產隊全部拆遷,導致大量宅基地無法利用并且整個區域內青壯年村民加速外流,在農業生產上日漸無人可用。藍城的理念是村民就地安置,并致力于外流原住民返鄉,通過產業配套解決就業問題,形成城里有錢人買房,原住民通過配套的餐飲、超市、學校、醫院、康養等設施提供服務這樣一個格局。
在對待政府支持上,我們一直覺得是錦上添花的事,并不太依靠政府。藍城特色小鎮項目篩選的一個重要標準是,無論地段多便利、環境多優美、基礎設施多完備的,只要沒有政府支持的一律不做。他們的項目都是以政府為首、內容為王、農業為基、團隊為本打造的“農民利益共同體”和“理想生活共同體”。正好貼合當前政府的想法,取得政府的支持也就理所當然了。
在后期經營上,他們并不直接經營一些產業。小鎮的開發運營是一個涉及眾多產業資源整合型的過程,這就要求要有一個具有小鎮運營思維的團隊進行掌舵操盤。一個成功的小鎮需要系統地建立一套培育機制、運營機制和創新機制。小鎮的服務團隊需要深入了解生活,并循著生活本來的樣子,提供小鎮的服務、打造小鎮的文化、培育小鎮的精神。
以上文字,權作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