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朱處、金處及個別同事的無私幫助下,多次前往上虞與上虞法院、勞動保障局、丹迪政府等溝通、交涉,終于使上虞兩公司走上破產程序(原先堅持不予破產),嚴重減輕了我個人的壓力,也爭取到了我個人的一些生活保障,使我身心暫得慰藉,點燃了我重新做人做事的勇氣和信心。由此,衷心感謝公司領導、部門領導的關心和幫助!后續破產事宜及徐榮蘭案件等如有需要,希望繼續得到后經營中心的支持和幫助。
二、在后經營中心,通過閱讀資料、參與培訓、參加會議、與人交流等形式,了解了新型業務的內涵,它的形式,它的本質。尤其是對風險意識的傳承教育、風險防范、化解的規程,團隊的配合作業使人耳目一新,相信在之后的實踐中一定是取勝的密鑰!
三、認識
1、公司從事的項目還原了金融的本質,它是簡寡的;后臺強硬的總綱合規要求,嚴絲縫和操作系統和強大的法務團隊是業務成功的法寶,它是迷宗的;嚴謹、科學、務實的六大機制及廣大在中財精神企業文化感染下成長起來的干部、員工是業務成功的必然,它是不可復制的。
2、更加考驗從業人員的知識、膽識和智慧,必須克服掩飾與生俱來的個性缺陷,一切為業務準備,做到低調而堅忍,集中注意力,順序推進,完美總結。
3、從業人員不管是從事哪個環節工作,必須要對項目有個整體認識,避免斷章取義,然后才能做精做實自己手頭工作,這也是我的自我期許。
4、一切行動聽總綱指揮,從集團利益出發、合規高效操作,安全是根本,流動是條件,盈利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