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間陪朋友買車,去了車行也去了4S店。自己車沒怎么看,倒是所見所聞感悟良多。對營銷機構和經銷商的各自定位有了新的認知。營銷機構等于的品牌的4S店,經銷商等于車行。4s店的功能;服務,展示,品牌推廣,車行就是賣車。4S店也賣車,但賣的都沒車行便宜,兩者之間良性共存,共同推進市場。
我們機構的存在更多功能體現在倉儲,服務,管理功能和新產品的推廣。我們的經銷商就是賣產品。
經銷商賺的是產品的差額利潤,機構的收益來自公司的各種考核。所以兩者之間沒有沖突,本來就是一榮俱榮的合作關系。
以上是感悟權當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