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國已有23年,現對美國的一些認知,與大家分享:
1)種族歧視問題:在美國求職申請時,不能過問性別,年齡,家庭情況(包括是否已婚,有孩子);更不能把膚色,種族作為招聘的條件。否則,就有歧視嫌疑被告上法庭。可以說,美國是世界上種族與民族最多的國家,在白人占70%,黑人可以當總統,而且還能連任。
2)總統夫人的稱呼:我們習慣把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夫人稱為“國母”。其實美國總統夫人只是第一夫人。在這個國家,無人敢稱“國母”。因為國家的主人,是自己的國民。如果總統夫人稱呼“國母”,那么所有政府官員都成了父母官。
3)美國總統的職能: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總統除了外交場合代表國家,戰時擔任三軍統帥外,在日常權力的決策和經費開支上,需要議會批準和財政預算,并且還沒有地方人事權。
4)法制:美國是一個法制相對健全的國家。就是政府部門或者大公司,老百姓也可以與他們對薄公堂。自去年下半年,水務和電力公司向我公司多收額外費用,我們收集證據,不畏強權,將二公司告狀州政府商業不平等委員會,經過多次論證,現水務公司的問題已得到解決,電力公司的問題正在處理中。
感悟:1)發現問題要積極想方設法去解決。
2)有1%的希望也要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