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過去得很快。伴隨大家思路的不斷拓寬,客戶結構和業務結構也不斷優化,但自己的體力消耗和心態的變化卻異乎以往。現在反省起來,尤其對各級負責人將如何行政的問題感觸頗深。
工作失誤和失職是兩碼事。前者是由于工作經驗不足,能力水平所限,或因無法預見和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的影響,在判斷、決策等工作中出現問題,在盡力履行職責的同時仍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的行為。工作失誤有客觀性,是公司運營中必須承擔的管理成本,應當處罰。而工作失職則是因為職務上的疏忽或嚴重不負責任而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是管理者的主觀錯誤,必須處分。
長期以來,自己在公司的管理上總是因為各種“擔心”便事必躬親地“親和”大家,甚至把失誤和失職混淆了,結果多用處罰代替處分,讓制度的權威性打折,讓少數干部滋生管理腐敗。表面上是自己的工作失誤,其實更是廣角首席執行官的工作失職。在廣角經營實踐中,各級負責人特別是項目責任人的工作失職直接威脅到每項業務的質量,主觀錯誤是堅決要不得的,而首席執行官必須承擔用人失察的工作失職之責任。
以上反省請大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