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開始,我的工作就是傳統的三大類業務及平臺維護。另一塊工作就是開始接手不動產典當業務、包括參與所有典當的業務管理、檔后維護、軋帳、數據統計等。每筆廣角的權限外典當業務我都需要參與審核。
之前在風險管理處雖審批過部分廣角的典當業務,但數量畢竟不多,并未全面深入地修煉好典當業務的風險把控內功,通過下半年參與了對廣角所上報典當業務的審核,使我更加清晰地認識到典當業務的風險內核,順利回款的典當業務往往都是在嚴格壓縮當期,核查清楚客戶基本面,牢牢抓住首要還款來源,具備一定贖當意愿的前提下操作進行的。逾期或出風險的典當業務往往都是在當物華麗包裝的外衣下,多條還款來源故事的掩護下,悄然地延長當期,再延長,客戶贖當意愿越發觸底,還款來源越來越渺茫······最終導致進入聯動甚至后經營。
一句話,未核實到位,多花點時間多打幾通電話在業務的核、析、控上面下足功夫,讓業務的風險在上報之時就暴露出來,找出應對措施,就可以很好地防止典當業務風險的發生。典當業務“以物托底”,這個“物”是一個未來時間概念上的“物”,甚至當前時間對物的評估和評價都僅僅是為未來處置變現當物時的一種參照而已,更不是業務上報時對物的描述所摘錄使用客戶當初對“物”所設計的美好規劃藍圖之類的宣傳語和廣告語。“以物托底”是相對的托底。典當業務的還款來源同樣不能再是一個個似有似無、華而不實的動聽故事,必須以核查到的實打實的憑證作為印證判斷還款來源的有效依據。
縱觀下半年學的練的還不夠,廣度深度都有待進一步提升,2019年依舊在路上,去行動,去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