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一年,有很多收獲,收獲有來自于對案子做成功之后的成就感,更多的收獲是來自于失敗后的教訓:遵守制度,到點行動,這是降低風險發生的前提。現從以下幾點反省自己:
1、清楚了制度,為何還有誤判的案件?
我們是最后一道防線,繞過了我們就是繞過了底線。每次接手新案件,我都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背熟了制度,掐著點做事,不要有任何拖沓,守住我們的工作準則,就可以根據制度嚴格執行。然而等看到了案件情況,在大量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談判后,卻對內圓外方的理念把握得不夠,松緊度沒有調整到最佳節點,以至于到點行動還是延誤了,制度為先也被忽略了。所以,自己更傻一點,到點行動,就可以最好的遵守制度。
2、緊盯抓手,勿忘細節!
一直以來都要求自己在辦案過程中能夠做事果斷、判斷精準。而多年的經驗也知道:必須牢牢守住底線,找準抓手不放,這也是辦案基本原則。然而,或許因為技能問題,總會有個別情況存在一定的盲區,容易忽略細節。也因為自己主觀判斷不夠堅定,受到周邊信息影響,也容易在不停變化的環境下讓資產、機會流失。抓手慢慢地放手了,談判的關鍵點慢慢也就不那么關鍵了。
3、無論案件成敗,違約定有問題,時刻總結。
并非案件失敗才有經驗教訓,成功的案件也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提升辦案能力,無非就是學習和累加經驗的一個過程。朱處之前提醒過,吃透了我們所有的案件,提高視野格局,就可以成為辦案高手,原來我一直都沒有領悟話中真意。現在知道了:果斷決策并不是一拍腦袋做個決定就完事了,而是建立在大量經驗和信息的基礎上。案件成功不代表做得出色,而案件失敗肯定是有失誤之處。
以上反省,總結過失,虛心接受,踏實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