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已過大半,也清楚地看清自己能力的不足,嚴重忽視了制度管理的真正意義,只是一味的要求他人執行管理制度而自己沒有執行和監督是遠遠不夠的,久而久之就會形成上行下效,大家都不去遵守,慢慢的就不去執行,最后就形成了“人管人,累死人”的尷尬局面。制度遭到破壞,人員就失去約束和控制,風氣自然會越變越糟,慢慢的就會失控。
對此,自我反省如下:
一、忽視過程
平日里只強調結果,沒有系統性的監督制度的運行情況,對人員平日的操作沒有高度重視,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員工作狀態渙散,制度執行情況就會嚴重缺失。所以不注重過程控制和制度的執行情況,就算結果是好的也是暫時和偶然的,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暴露出一系列問題。每天或周期性的進行巡查,掌握制度執行的具體情況,養成長期良好的工作習慣,才會做出好的結果,才會使結果更牢固更有意義。
二、礙于情面
自己過于礙于情面,要求低,原則性問題把握不牢,這是對自己以及他人最大的不負責任,這是自己最大的短板。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情面的問題應該是一碼歸一碼。對此,“好人主義”絕不應該體現在工作上。工作中的溝通和要求必須有極強的原則性,決不能對錯誤的思想和行為視而不見,更不能隨波逐流。
三、對問題沒有強烈的改善意識
自己沒有充分了解產品的使用性和統配性,其次是對問題沒有通過正確的方式引起重視,然后慢慢的自己就放棄了,缺少原則性,更缺少對問題的跟進和處理問題的決心和手段,更欠缺的還有對解決問題的導向,對問題的把控不高,對自己的要求不高,對解決問題的態度不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