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工作的重要一個環節就是對各類材料進行審核,但經過這些年的工作,感覺分支機構提交的材料質量仍然沒有大的提高,導致我日復一日重復同樣的工作,花費的時間基本都在重復工作上,效率浪費驚人,效果也不佳,且不能分出更多的精力進行工作進階。造成這種浪費的原因一是因為人員的變動,這是不可避免的;二是因為我工作方法的不對頭,這是主要原因。
針對工作方法,我目前在審核材料的過程中,只是著重于自己為他們修改完善,然后讓他們自己去對比體會,但較少給他們系統的講解指導。這樣子下來,基本沒有效果,材料提交上來,同樣的問題不斷重現。
俗話說“授之以魚,不若授之以漁”,這句話人人都聽過,但聽到和做到有著本質的區別。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將努力的去“授之以漁”。這需要我事先對自己的工作和思維形成系統性且分類清晰的總結,然后通過在今后的每次工作中加強講解和指導、在每次的培訓中兼顧框架性和具體性、在每次檢查中多些面對面溝通交流,正如每周的《一事一議明細表》所體現的一樣,讓每一個分支機構綜合崗獲得捕魚之“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