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時間已過半程,反觀自身,反省如下:
缺乏深度思考,遇到問題淺嘗輒止,惰性思維重,自律不足。
最近看了一篇關于洞察事物本質的文章中講到,生活中大部分人都在用第一層思維在思考問題。而只有當你不滿足于第一個蹦到腦海里的答案,不滿足于大家都認為對的答案,多問一個“為什么”,就具備了“第二層思維”。
在實際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都無法做到第一次對某問題進行思考時就觸到其本質,但卻可以在一次次的自我追問和深度思考后,越來越接近它的本質直到有一天終于觸及,讓你找到問題的關鍵,讓問題迎刃而解。
看到一件事只想到一件事,看到一個問題只想到一個問題,而不是發現背后隱藏的本質和規律。就像跟領導匯報問題,僅僅是就問題,答問題,而不是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待到領導一提問就漏出破綻;又比如業務跑動,想起來就跑動一次,平日里不主動維護,沒有計劃,沒有方案,如此跑動感情關系如何建立,如何能深入。
任何事情均是如此,花多少時間,就有多少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