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已過去一半,以下是我的個人反省:
工作方法單一、生硬,靈活不足,導致工作效果不好。要想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不能想當然,不能由著自己的性格做事,應當開動腦筋,活躍思維,對待不同的人和事采取不同的且行之有效的方法,這樣,才能取得良好溝通效果,提高工作效率,事半功倍,找到順利解決問題的方法。
法務工作本應該積極配合業務操作,但法務與業務又是天敵,完全做到法務要求有些業務將無法配合完成,我時常在合規與業務創收中糾結,不知應該偏重于哪方面,既想法務嚴格又想業務收入倍增,但是通過法務合規跟進,配合業務操作,我發現法務合規與業務操作規范化其實并不矛盾與沖突,已經缺一不可,法務合規做到預防為先,為業務操作掃清了障礙,提供了保障,使業務得以順利完成,實現雙贏。所以我真正了解法務工作重要與作用,體會了業務人員的辛苦與努力,為此我們法務工作在將來必將為業務操作做好保駕護航,提前掃清合規障礙,配合業務,順利完成操作,為公司完成目標盡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