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總領導下從事清收工作多年,很少聽到表揚,經常聽到批評。早些年批評我:自傲自負。當時自已對此并無明顯察覺,認真反省后有所體會,后來在工作中有意識地進行自我提醒、自我克制,有所收獲。
今年受到批評較多是:責任和擔當。今年發生的一件事情讓我認識到這方面的不足。今年,同事承辦的一個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遭到擔保單位的反擊,對方以偽造印章為由促成當地公安刑事立案及杭州檢察院提出抗訴,項目清收面臨崩盤的危險。金總組織資管委骨干力量及外面的律師進行商討。對于如何處理這個項目,我有思路,但因為風險主張聘律師。最后,金總考慮到外聘律師代價巨大且不易把控等因素,否決了我的建議。決定:由我負責應對抗訴。被金總逼上絕路后,我使出渾身解術,采取多項應對措施后讓該項目看到成功的希望。反省自己主張外聘律師、被動接受項目的思路根源:項目敗訴風險大,沒有必要冒險接手;外聘律師,如案件敗訴,責任由外聘律師背,我不用擔責。
從事清收工作多年,沒有做壞過一個項目,由此越來越珍惜自己的“羽毛”,越來越追求穩妥,不想冒險,不敢冒險,我應當警惕這種思想動態。面對日益困難的清收形勢,不冒險,不擔責是不可能的,我應努力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