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飛逝,新年的興奮仿佛才剛剛過去不久,2016卻已流逝一半,回顧這半年來的工作反省如下:
首先自己在工作中積極性還不夠,工作計劃性不強、缺乏主動性。主要表現為:工作上存在得過且過,主動性不夠,領導安排了工作就做,不安排就不做,對待工作不能精益求精,沒有真正做好做細,在工作中考慮問題片面,經驗不老練,無法突破瓶頸只能按部就班延續老辦法,沒有主動去創新一些方式、方法。比如安全月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方面的安全員考核方法、安全檢查形式等等。
其次對自己要求不夠嚴格。今年的安全生產事故比去年同期多,自己總是找這樣那樣的理由,給自己下臺階,許多事故本身發生都是偶然性的,是無法進行監控的,自我安慰,但根子是不是平時我們檢查時不夠嚴格,對一些隱患點的檢查、操作規程的檢查習慣“下不為例”,致使一些員工習慣成自然,思想懈怠,導致偶然性中的必然性只是時間問題。亡羊補牢、事后整改,我們為什么不能事前就整改?我們的預防糾正措施落實到位沒有?我們的三級教育做到了什么程度?實為不該。
以上反省,不斷鞭策自己,不斷提高自己。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