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商道: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逐利之道,即為商道。然,世間百態,人欲不滿,商道沉浮,混沌三分。上商之道即為天道,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中商之道即為人道,人之道逐利而不失大義;下商之道是為詭道,詭之道逐利為上,見小利而忘大義,鬩墻于內,失德于外,不覽全局,錙銖蠅頭,為仁者所不齒。
自古為商如行舟渡水,以道為舵,以術為槳。無道之商如行舟失其舵,縱槳翻如驟,行之千里,然終岸亦遠;無術之商則如行舟失其槳,雖終岸在前目之可及,然停舟不前頓足而無可奈。是故道與術相輔相成,缺一而不可。
謂之中財:
中財者,商道之所集,上有仁者以道為舵,修明德,覽全局,謀定而后動;下不乏能人干將,以術為槳,乘風蹈海行舟千里。然舟舵歸一,船槳萬千,劃槳之夫良莠不齊,劃槳之手各行其是,雖遠洋之舟仍能順流而進,但行進之速已不及起航之初。觀其果,溯其因,中財者雖有大道為舵,然上行卻未必能下效,或受限于智,或受制于德,或受惑于權,或受誘于利,商道不昌詭道遂行,同舟之槳,鬩墻于內,此已成中財之大弊,亦為兵家之大忌。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富貴而驕,自譴其咎。為將者,于心,當致虛極,守靜篤,萬物并作,吾以觀復;于行,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于外,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行五事,從七計,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
以上論述,權為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