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2016年已過了半年多,回望我在上半年的工作歷程中,令我最感到挑戰的,相信是年初的時侯,中財證券要接受審計師HLB為期兩個半月的現場審計了!畢竟審計師對持牌法團的要求是十分嚴格的,更何況今次審計是中財證券實際運作后的第一次正式審計呢!
作為持牌法團的合規主管,往往會視審計師簽發的合規報告如同成績表,如報告能在全部合規的情況下呈報上證監會,就代表成績合格。因此,合規部每年等待報告就如會考生等待放榜成績一樣! 幸運地,今年成績可獲合格,總算平安渡過!
經過了今次的審計,讓我更深刻的體會到實施每日監管及持續監管的重要性,由于持牌法團被受證監會監管,因此,我們在運作上及文件紀錄上的每一環節也不能鬆懈。我認為在持牌法團任職的同事,絕對不可能心存有臨急抱佛腳或所有問題到時再算這錯誤的觀念。因為,如把錯誤問題累積起來,后果就難于修補,嚴重的還會影響公司、負責人員、甚至其他同事!
回想今次的審計過程中,雖有發現個別的安排有欠完善,幸好也不算是大錯,仍可以在審計期間作急忙修補。值得高興是,當遇到困難問題要解決時,同事們各人也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地一起解決。經歷了這次審計,同事們之間在工作上增加了不少默契,彼此持有共同理念,共同完善工作程序,儘管在剛過去的審計中承受不小困難及壓力,我仍相信大家卻是有所得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