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邊總《我的反省》,“制度為綱,機制最大,自然人性,獨成一家,是中財之道也”。特意查了 “綱”的意思,乃提網的總繩,事物的關鍵部分。《呂氏春秋》記載過,“一引其綱,萬目皆張”。漢代《詩譜序》記載過,“舉一綱而萬目張”。
“制度為綱,機制最大”,個人理解,制度是天地,機制如萬物充塞與天地之間,在遵守制度綱常的前提下,經營人享有機制所賦予的職權內最大最自主的支配權利,并對結果負責。
品讀“制度為綱,機制最大”,想起前年審計與出具的一份集團某投資公司年度內部審計報告。
成立幾年的公司,年年虧損,資本金快虧殆盡,投資品種多收益低于市場,較之兄弟公司,還人多,費用大。儼儼然,如真理化身、正義附體,義正辭嚴地在報告中對公司的投資虧損、業績等經營行為與結果,作了一番小結與評價。
去年同一時期,再對該公司審計與出具年度審計報告。
一年時間,該公司的盈利把一千多萬元的歷年累計虧損全部彌補,補虧、繳稅、計提后還有盈余二千多萬元。
當時吃了一驚,沒想到一年后的變化如此之大,感覺也有點尷尬。
今年初審計,我想很有必要專程到這個公司這位老總老哥辦公室專門拜訪一下,雖然審計程序使然,但的確是對這位老哥能在當年那狀況下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懷有敬意,同時也想對去年的尷尬作些溝通,結果沒有碰上。后來下屬告訴我,今年的審計意見交流時這位老哥還專門征詢她,你們領導對我是不是有意見。
如我的心結一樣,這位老哥也記著前年這事。雖然當年我們評價不會錯,這位血性老哥心有意見,但在報告程序上也認了,畢竟當時業績擺在那里。但來年業績卻來了個大逆轉,應了“士別三日,刮目相看”這句話。有擔當,硬氣,值得尊敬。
實際上在報告報送一段時間后,俞總已提醒我內部審計不對具體經營作評價。這幾年,正確處理與區分制度審計、管理審計與具體經營行為的界限,做到經營機制內自由裁量的職務行為與經營結果,內部審計不干涉、不評價;基本制度、內控要求、基本規范是否切實得到貫徹執行,審計盡可能檢查到位。成為內部審計工作的一項基本原則。
中財發展到今天,是因為它有著個性鮮明的企業文化與理念,有著行業內無法比擬的能激發人性上進和滿足公平追求理想等普世價值的經營機制,有著一群有浪漫主義情懷又有苦行憎般意志的中財人,從而造就了它在行業內的一席之地。品讀邊總反省之際,衡量自身修為和認識,修正過往和現在的不足,作為告誡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