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工程開發中失敗的案例:
太和A工程開發項目指定品牌以后最終沒有使用。太和B工程開發項目甲方規定品牌中財、公元最終沒有用中財。
A工程沒有使用的原因1、水電施工班組包公包料價格較低,聯合各水電班組一起不斷找甲方理論,通過施工總包向甲方領導反映。
2、最后通過甲方成本控制部了解到,甲方按照阜陽工程信息價的普通材質價結算給施工總包,施工總包扣除20%發包給各水電班組,水電班組扣除自己的利潤后無法使用中財這樣的優質產品。
B工程沒有使用的原因,1、甲方規定品牌后,機電安裝公司與江蘇華財一直處于長期合作單位,價格較低、墊資量大結算周期長。
2、由于我方通過甲方不斷給乙方施加壓力,乙方有抵觸情緒,找到公元以很低的價格購貨。
3、由于該項目的開發公司和施工總包公司是一個集團單位的不同分公司,關系復雜操作難度較大。
針對以上問題反思:1、做好關系指定了品牌,忽視了施工方的最終結算價是否可以承受優質材料價格,以后要更加深入各環節和關鍵點了解清楚,做深做細。2、甲方定牌以后和施工方也要搞好關系,確保最終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