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收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難,融資還款難,訴訟反彈大,異地執行難,資產變現難等一系列問題困擾著我們。我對新形勢下清收工作的困難程度沒有清醒的認識,今年大部分時間里,還是沿用以前的思路和模式:通過施壓逼對方還錢。實踐證明,在目前形勢下,許多項目逼對方還錢是不可能的。金總在今年半年總結時就提出“搶錢、搶物”的要求,如果拿不到錢,就拿東西。而我在主觀上對于拿物態度消極,認為:清欠工作如果不能把錢拿回來,只是以物抵債,不算成功。還認為:以物抵債只會給公司增加不良資產。到了下半年,隨著清收現金的難度越來越大,逼得我不得不考慮以物抵債時,金總又引導我考慮如何盤活不良資產,經啟發提出了: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盤活不良資產的建議。
上述心路歷程反映出我對可能出現的困難問題缺乏預見性,對如何解決困難問題缺乏主動性,許多問題需要在領導點撥下才去思考。平時在與領導打交道過程中,常常認為領導要求太高,現在想想,其實是自我要求不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