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處工作內容在時間分配上不夠合理,應該分清主次,和緊急與否,在關鍵的工程項目上投入較多的時間和精力,爭取有所突破。
2、在實際的跑動中,操作方法有待改進。對客戶心理的把握不夠精確,經常找不到利害關系。導致工程的公關不能夠順利達到預期效果,事倍功半。在日后,我會多請教多學習,使自己在操作過程中能夠游刃有余。
3、執行力不強。計劃什么就做什么,今天安排什么就嚴格按照計劃來,不能讓我們自己的惰性戰勝自己的計劃和安排。執行力是所有的保障!
以上三點是我在這半年的工作中所表現出來的,現自我反省,希望與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