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對自己的反省,這一年下來,我試問自己:章斌亮,你忙嗎?我回答:忙,忙的很。忙什么呢?忙著到處出差、清收呀。那我清收多少錢回來了呢?接下來我都不好意思開口了,因為今年我負責的案件清收金額少的可憐。和年初所定目標相差甚遠。那為什么自己這么忙,反而效率這么低呢,總結出以下幾點:
1、安于現狀。對自己要求不夠高,總是覺得管好自己三分地,領導有任務就去執行,沒有盡全力投入在工作中,主動去挑戰自己的極限,挖掘自己的潛力。
2、給自己太多借口。總是覺得這是法律規定的我們無能為力,或者說法官堅決不同意就推卸責任,沒有絞盡腦汁去另找出路,給自己找了借口就提早對目標的放棄。
3、計劃經常變化。周末的時候計劃的很好,下周要到哪里做什么事,往往會因為突發性來點意料外的任務,因為相比原先計劃的工作來的重要,最終導致自己把原計劃工作內容直接取消或者順延到下周,沒有想盡辦法竭盡所能在本周抽時間完成,導致計劃拖沓,案件進度有所影響。
4、選擇性傾向。在工作中我往往會把幾件事情分類成喜歡做的事、不喜歡做的事和有點懼怕做的事,雖然做事順序還是以重要的優先處理,但是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往往會抱有不一樣的心態和積極程度。例如說到要寫報告,理資料等,往往會比較拖沓。
5、遺忘初衷。初衷是什么,是跟我的目標“客戶”在工作中認識,然后成為朋友,以誠待之。與很多客戶、朋友關系程度也不等,現在回想這一年里,并沒有起初剛剛認識時那么細心和全面了,往往以為和他們熟絡了就不再重視對方的很多感受,不再主動關心對方,忽視朋友之情最重要的誠,需要立刻重視此問題。
以上五點反省2015年的自己,勉勵2016的我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