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對老案件清收力度不夠,執行工作進展不大。雖有各種原因,但反省我自己,存在如下問題:
反省一:老案件跟蹤沒有力度。我們的案件很大程度有賴于法官的配合,但法官每年辦幾百個案件,不可能時時刻刻為我們辦事,因此,怎樣爭取法官的支持,怎樣在關鍵時刻請法官配合查封、執行,我還沒有做到位。很多工作需要我們自己提前做,這樣法官配合的積極程度和效果才能達到最好。這一塊的工作,我做的很不夠,導致老案件長期拖延,沒有進展。這是我需要反省的地方。以后我要更加積極跟蹤,爭取效果最大化。
反省二:對老案件辦法想的不夠多。我喜歡做新案件,因為這個時候債務人還款來源比較多,企業還是正常經營狀態,在我們起訴查封施加壓力后,就可以較快收回資金。但是老案件一般來說,該收的已經收了,債務人后續還款來源基本沒有。這個時候,就是考驗我們耐心和方式方法的時候,必須要想盡所有辦法去清收。實在不行,也必須快速處置查封的資產。對于一些老案件,因為在異地執行,對于快速處置資產,除了爭取法院的支持外,我的方法還是不夠多,思路不夠寬,導致被動等待法官工作,從而導致案件一再拖延。這也是我需要反省的地方。
以上反省,我會盡力改正,爭取下半年取得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