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反省
文章來源: 鄭州廣角
作者:
張鵬雨
日期: 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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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鄭州廣角真正感觸后經營的開始,通過協助集團資管委劉處辦理河南**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經營體會很深。
金融業務產生后經營的主要原因可能與法務合規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后經營發生之后,法務合規之前的審核、檢查工作卻能對后經營的化解、處置產生巨大作用,甚至能夠影響、決定到后經營的最終處理結果。沒有后經營案件的經歷,對合規審核的重要性就未能有這么深切的感受,這對我們以后合規審核提供了實踐指導,也是對集團項目金融業務“人”和“物”兩要素的印證與契合。
金融業務交易結構中既要保證關鍵人、重要人的連帶,亦要抓牢主要擔保物不能缺漏,只有這樣增加客戶的違約成本,才有可能降低、避免客戶主觀上產生后經營的幾率,更能夠為發生后經營之后的處置變現提供基礎保證。盡可能增加連帶保證人可以讓企業實際控制人主觀違約產生顧忌、不敢隨心所欲;而重要擔保物的加入既可以加大企業的違約成本,也便于后經營發生之后的迅速處置。
處置過程中不夠主動積極,不能提出前瞻性的建議,只是被動的按照法律程序亦步亦趨的推動,案件進展速度比較慢、效率不高。同時,法務合規工作有所松懈,特別是合同文本面簽審核不夠認真,雖然目前沒有造成事實風險,但是對金融業務的操作還是有很大不良影響,這些不良習慣一直都沒有徹底改觀,總是如影隨形伴著我的工作與生活,不勝其煩,只能嚴以律己,自我鞭策!
以上反省懇請各位領導、同事指正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