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反省
文章來源: 集團總部
作者:
趙薇
日期: 2015-01-22
點擊量: 2371
2014年,對于個別項目開發進行了放權管理。不過在過程中也發現犯了一些錯誤。具體如下:
一、放權的限度未把控好,導致擅自跨過界限
有些員工會自作主張,做出一些超出放權的事。就象蓋章系統,有一份申請表單的打印功能,編程人員在開發過程中,碰到點小難題,編程人員在未上報也未和需求方溝通的情況下,擅自對表單格式進行了調整。殊不知是無權進行這樣的調整,結果就是返工,這也浪費了不少的時間和精力。因此最好能在放權時能特別交代“底限”,一旦快觸碰到了,他們就應該及時剎車。
二、未讓下屬明白職責所在,導致職責不清
有些員工習慣了自行開發,真讓他協助管理時,卻不知自己的職責所在。當時與他說的時候都是回答明白,但在做的過程中卻又不清楚自己的職責所在,比如,需求方在對結果提出疑義時,會以不是我做的我不知道來回復,完全忘了自己在該項目中的職責所在。
三、過程把控度的把握
有時員工還未對事物進行充分的認知,不清楚哪些事必須匯報后再做,哪些事可以自己決定去做,哪些事可以先做但必須反饋。盯得太緊,發揮不出他們的能力,不聞不問又怕太偏離軌道。所以就涉及一個度的把握。
每一次的不足是希望下次能做得更好,發現錯誤所在,在不斷的實踐過程中,能夠不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