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進衡東、衡山2縣的房產項目過程中,因個人工作經驗不足等原因出現了幾個錯誤之處:
A、尚上城工地,跟進過程中,在年前與工地現場負責人楊工有多次接觸,對方認同中財產品質量,答應幫忙運作,加上楊工本人是甲方小股東,所以我個人“感覺良好”,認為有操作空間,以一種“放心了”的態度等著工地;由于工地預計6月份之后封頂,所以年前后酬賓這段時間沒有保持跟進。3月份再去工地的時候,急急忙忙找到大股東趙總,發現管材已經基本確定聯塑品牌。
在這個工地中,本人有幾個工作錯誤的地方:
1、有點自以為是,輕易的相信自己錯誤的判斷;
2、認為工期還長,用管的時間差不多還有半年,所以跟進的時間不夠緊湊,年前到年后2個多月沒去接觸,自己的信息面始終保持在“表面”,游離在圈子外面,沒有完全掌握全面、深度的信息。
3、過多的與非決策人接觸,沒能盡早的與大股東聯系見面。
B、金領100工地,乙指已購,年前10月份開始跟進,計劃14年4月份封頂,封頂前定牌;與工地負責人周總及李工接觸多次,甲方文總也拜訪過,認可中財;
3月10幾號的時候,乙方讓我報價,110管我方報價56,對方感覺太高,然后乙方選擇江蘇泰煒品牌;3月20號左右,與乙方見面,因泰煒品牌質量太差,110管被我現場踩破,品牌推翻,當場我110管降價到53,乙方口頭答應給我下訂單;但是幾天后接到乙方電話,要求我價格與顧地一樣,措手不及。
在這個工地中,本人有個工作錯誤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