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鹽城管道營銷中心沒有完成公司銷售任務,作為機構負責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主要有如下幾方面值得思考和改進:
一、對下面機構負責人疏于管理,使得他們沒有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變成被動工作。
二、對客戶的溝通只注重形式,沒有進一步了解他們的思想意見以及機構的要求及方法。
三、看到或存在問題時,只是提醒機構負責人注意,而沒有提供好的解決方法,比如濱海縣城簽約客戶胡老板一事,及東臺代表處今年銷量嚴重下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