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中財的兩年時間,是我進步、成長的兩年,經歷曲折,現反省如下:
一,自身方面:
不夠“正”,為了出業績,就不明事理,去充當了一個不光彩的角色,因而卷入金藝店事件中,身受傷害,好在借此看透客戶的真面目,真底細,看清自身不足;不該提升一個不達標的鴻運店做加盟店,我方投入資金和真誠而對方飄忽不定最終經營重心轉向玻璃而銷量平平;
“勤”當有方,09年初到中財,見紅星店生意火爆,當及時并拼力向主任匯報,爭取政策,把紅星店爭取過來做中財,事后雖爭取到了紅星店,卻在09年萬達廣場封陽臺階段損失了至少20噸的彩色銷售額;見大龍店生意興隆,就該即力阻止將明昊店提升為加盟店,事后雖將大龍店爭取過來了,卻是銷售額損失了至少20萬;
“苦”而有道,09年和2010上半年開發加盟店很費力,卻不曾借力金鵬啟動市場之方式,而在轄區內有效開展宣傳工作,而局面無大改觀;
“勇”當先行,加盟店開發不力,就當另尋突破口,向新園區使勁,這是早有預想的,卻是執行得晚,格林生活坊、春江花月、淺草綠閣七期錯失良機;
“嚴”己律人,自身沒有做出業績,沒有認識深刻,向業務員發號施令時效果自然不好,若是做了前四點,以身說法,可能丁剛鋒就不會流失;
二,加工店方面:
三,市場方面:
四,人員方面:
珍惜人才,先有“人”,培養了之后才有“才”,然后才會有“財”;有時候一連三個月都招不到樂于做銷售的人;王龍來中財是2010年,我與之無法達成一致,始終對立,屢屢想辭退,卻是因新人招不到而作罷,磨擦屢次加重;2011年新年過后,其工作依然是我行我素,不聽命令,亦是很耐力,我決定包容,只要人是真的在工作,不寫周工作總結,算了;不按要求匯報工作,無法知道其工作狀態和內容,也罷;不及時提升、有計劃地開發加工店,無所謂,有銷量就行!
做為一個機構的負責人,我一定要拿出銷量來;經過不足一個月的觀察,王龍出銷量了,我想,我的包容是對的;現在看來,我找到了一個樂于做事的搭檔,我不僅包容他,還要為他說話,這也是為了留住人,培養人!真心做事的人在一起,事就能成功!
五,庫房方面:
近四天65寶石灰斷貨,這是沒有想到銷量會反彈得這么快,我得對庫房剩余和市場銷量變動有所預測,把握分寸,確保供貨及時!
沈陽型材零售代表處
張茂盛
20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