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在中財工作這六個月,我發現自己在工作的過程中存在著錯誤與不足。錯誤應該改正,不足應完善。
由于自己對本職行業經驗的不足,對于個別部門的職能的了解不夠透徹,導致某些工作不能順利的達到預期目標,具體事件如下:
1、鶴城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項目中,由于對公司的了解的不夠徹底,對于項目決策人的判斷錯誤,導致工作交流時間過長,進而導致2個月的努力付之東流。
2、齊齊哈爾市溫商房地產開發責任有限公司的項目中,由于對本公司“中財”的企業文化內涵了解的不深,在和項目決策人溝通中,沒有很清晰闡述出”中財”型材與其他型材的具體的優勢所在,沒有體現出中財型材的性價比的比其他型材公司高的這一事實,以至于最后沒有選用和我們公司合作。(溫商公司最后沒有指定型材)
3、齊齊哈爾市晨峰房地產開發責任有限公司及其他幾個房產公司的洽談中,對于選用本公司型材會帶來的各種優勢與賣點的介紹和交流,成功的說服合作公司選用我們公司的產品,最終于付款方式的不能統一意見,導致失敗。
通過種種的失敗的案例中,我逐漸明白了,工作的所有流程,并加強了對于工作中“側重點”的判斷。我有信心把接下來的工作中業績成果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