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又過去將近一半了,有很多事值得深思與反省:
一、拍賣業務方面:
拍賣業務雖然參與營銷了好幾個委托拍賣標的,資產管理公司也發了一些拍賣業務標的信息,就是沒有找到有購買愿意的買家合作,這一點我覺得不光是處置資產有瑕疵的問題,也可能和我的客戶資源圈子有關,因為不同類型標的,就有不同類型的投資者,營銷渠道還需要再拓寬,買家資源欠缺也是原因之一,還得再多拜訪一些客戶,多了解投資客戶的投資方向、投資熱點、亮點、類型,當一個資產處置信息到手時,才能更早、更準確的尋找到有投資意向買家,這些工作是我做得不夠好,值得反省。
二、項目金融業務:
接觸到好幾家項目金融業務的信息,都是因為時間短,用錢急,信息來得晚說明對客戶的動態信息掌握得不夠好,還得多上門拜訪客戶,了解客戶的相關信息,對項目金融業務還缺乏實際操作的經驗,在銀行關系的維護方面再下功夫,這一點也值得反省。
三、工作的動力:
集團下發的新文件、新規章、新制度沒有學透,還要多讀、多學、多實踐,平時沒有向優秀的領導和同事們多多的請教與學習,多交流、多溝通、多學經驗才是硬道理,有了豐富的操作經驗,業務才能做成功與完美,這一點同樣值得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