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到80歲,大概也只有不到三萬天。我原本對人生是沒有概念的,總覺得過了今天還有明天,明天過去還有后天。然而,當真正有事情觸碰到你時,突然明白人生其實很短。
既然短,就要有意義。何為意義?把時間花在你認為值得的事情上。何為值得?內心真正認可的東西。認可的平臺,認可的人,認可的事。只要認定,摒棄一切雜念,沉默專注,下功夫去做。有多少能力用多少能力,能力不足,沉下心歷練。
心里最崇拜誰,不必變成那個人,而是用那個人的精神和方法,變成你自己。
至于生活中的瘡痍與幸福,用我喜歡的一段話:“要等,要忍,一直要到春天過去,到燦爛平息,到雷霆把他們輕輕放過,到幸福不請自來,才篤定,才坦然,才能在街頭淡淡一笑。春有春的好,春天過去,有過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