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自己有幸成為中財的一員。現對2006年上半年的工作、思想等情況作以反省,以勵后續。
一、關于心態
半年來,在中財團隊中,自己時時感受到處于一種緊張而奮進的氛圍中。雖然工作強度較大,但感到在心態上很陽光、很快樂。有一種“累且快樂著”的感覺。我想,這就可能是中財與時俱進,不斷發展壯大的深層次原因吧。
二、關于工作理念
加入中財以來,自己尤感幸運的,是中財的工作理念與自己比較吻合,未需要自己作更多的調整。
但是,由于自己固有的工作理念,也導致了工作中存在穩妥有余,突破性不足的缺點。由于自己從事律師工作多年,接觸的風險比較多。同時,我們擔保公司所從事的又是經營風險的業務,所以,在每項業務中,雖然不是以懷疑的態度對待客戶,但是,也是以“先小人,后君子”的思維方式,先考慮存在的風險,然后考慮利益的對等性,最后才能作出結論性意見。尤其是在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業務上,還考慮到律師在每項業務中的利益驅動機制,比如,有的律師往往從招攬業務的角度,鼓勵當事人訴訟,因律師的職業道德中規定,不得對當事人承諾訴訟結果,這樣,如果發生不利于當事人的訴訟結果,一般情況下,律師事務所是不承擔責任的,而我們擔保公司則要承擔責任。在這種過于謹慎的思維方式指導下,上半年,公司的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業務開拓的不利。自己準備在下半年調整一下思路,初步進行嘗試,力爭有比較好的結果。
三、關于工作角色的定位
上半年中,自己感覺對工作角色的定位比較模糊。從法律顧問的地位出發,應當本著“有問才能顧,有問必得顧”的工作原則。但是,有時可能自己過于主動,雖然沒有荒了自己的地,但也沒少種別人的田。同時也給業務部門的領導加大了工作難度。如有的業務人員在向部門領導匯報工作時,說明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會決議無法簽署,因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都在國外。自己聽到后,就主動糾正說,外商投資企業的決策機構是董事會,而不是股東會。雖然當時的部門領導很給自己面子,沒說什么。但是,自己也感覺到不符合工作程序,可能給其他人的工作造成了不利影響。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自己要盡量了解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程序,以免給其他人造成工作上的難度。
四、關于工作細節
上半年的工作中,雖然自己感覺比較認真、仔細,但是,也存在對某些工作細節沒有注意到的問題。如某項目中,客戶出具承諾書,將自己的預付款代第三人支付給了另一個公司,在這個程序中,需要取得第三人的確認。當時自己確實沒有想到這個細節,所以,也就沒有起草這個文件,直到領導安排了,自己才想到。
在下半年中,自己要在這方面有所加強。
以上是自己上半年的反省,不足之處,歡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