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的真快,轉眼半年已經過去了。回顧上半年的工作有許多不盡人意之處需要認真思考和反省:
大廈土地產權過戶未能按計劃完成。究其原因有兩點:
一、因為預見性不足
上半年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歷史遺留**和大廈消防手續的辦理上,認為土地過戶按正常程序申請辦理就行。錯估了拍賣房產土地過戶的復雜性。總認為買受方我們公司已繳納房產契稅,按程序辦理即可。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才明白土地過戶納稅主體是土地經營活動,買賣雙方須全面完稅后方可辦理過戶手續。未能預見到出賣方陜西晟達房地產公司已系非正常經營狀態,已沒有納稅能力,導致土地產權過戶辦理停滯。
二、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
對國家土地完稅政策了解不夠,依然按部就班、依照程序申請。殊不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國家對土地稅務政策已做調整,土地產權過戶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和營業稅,由于出賣方已無納稅能力,加之拍賣文件之特別規定,從理論上講須買受人代為繳納。現正在聯系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協調溝通,爭取國家有關減免稅政策,為切實維護中財集團利益正在積極努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