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
1、法務科在組織廣角的午間培訓工作上,培訓方式比較單一,有時培訓前的準備工作略顯倉促,沒有緊密結合業務人員的需求,導致業務人員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高,培訓效果也不太理想。
2、雖然法務科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已較之前有所改進和優化,與相關部門的溝通也有所加強,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有明顯改善,但工作方法和工作主動性仍應有待加強,應在以后的的工作中更加積極主動的去開展工作。
二、個人反省:
對工作中的一些細節不夠重視,比較隨意,仍然存在認真不足,不能做到舉一反三、細細推敲、做實做細、逐個落實。通過反省,主要原因還是思想上存在惰性,總是認為問題如果發生了,也只是一些小問題,無關緊要,最終仍然能夠解決。殊不知,小問題亦能演變為大風險,這種思想的存在,會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帶來極大的危害,也是作為法務工作人員不應存在的想法,應盡快轉變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