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我加入了中財廣州廣角,至2011年12月31日,成功做了1700萬元及1940萬元的過橋業務。
我在上一筆過橋業務中,由于對中財擔保公司的項目審批表不太熟悉,導致工作未能快速寫好項目審批表,因為24小時內未答復客戶可否做1.6億元的過橋業務,導致客戶等不及,另找資金過橋,未能做成這筆業務,我深感痛心。
今后我要盡快熟悉項目審批表,提供自身效率。同時加快項目助理及經理的團隊建設工作。